去年10月,住建部226號文引發的“大地震”余波未盡。近日,住建部建筑市場監管司在《2017年工作要點》中,提出要修訂施工企業資質標準,簡化資質考核條件,重點考核企業信譽和業績。
修訂資質標準,怎么修?修什么?簡化資質考核條件,簡化什么?重點考核什么?透過對資質標準的修改思路,或許可以看出一些端倪!
資質考核指標
1、去年取消了建造師等人員指標考核
2016年10月,住建部下發《關于簡化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部分指標的通知》(建市[2016]226號)。
“除各類別最低等級資質外,取消關于注冊建造師、中級以上職稱人員、持有崗位證書的現場管理人員、技術工人的指標考核。”
2、強化業績考核
針對“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”資質,先是大幅度提高一級、二級資質企業的工程業績要求。以一級資質為例:
修改前:建筑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的單體工業、民用建筑工程1項或建筑面積2萬-3萬平方米(不含)的單體工業、民用建筑工程2項”。
修改后:建筑面積12萬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項或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項”。
同時提出,“對申請建筑工程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、一級資質的企業,未進入全國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發布平臺的企業業績,不作為有效業績認定。”
這將使得在資質申請中,業績造假的情況基本被杜絕。
3、2017年要重點考核“企業信譽”(新增)
在《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》(建市[2014]159號)中,較少涉及對企業信譽的要求,僅在特級資質企業的資信考核中,有銀行授信額度、上繳稅額的要求。
從2017年開始,“企業信譽”將是資質考核的重點之一,或許也是資質標準修訂的方向之一。住建部建筑市場監管司在《2017年工作要點》中,明確提出:
信譽!信用!誠信!這三個詞,或許將成為2017建筑業年終盤點的主角。
圍繞“信用”,放大招
針對“信用”,今年住建部要重拳出擊了!
1、試點開展對信用良好、能夠提供全額擔保的企業,取消承攬業務范圍資質限制。
2、完善“四庫一平臺”,與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數據共享交換,及時公開企業和人員的信用記錄。
3、加大對企業取得資質后的動態核查力度,特別是對不符合資質條件企業承攬項目的重點核查,嚴格依法查處不合格企業和人員,強化市場清出管理。
4、修訂建造師管理規定,強化執業監督,落實執業責任。
5、修訂出臺建筑工程發包與承包等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,加大對轉包、違法分包行為的打擊力度。
6、建立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制度。 |